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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李之仪杯”
诗词创作征稿启事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坚定文化自信,落实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推动庆云县及全省诗词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,山东诗词学会、德州市诗词协会、中共庆云县委宣传部、庆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、庆云县作家协会,即日起共同举办“李之仪杯”诗词创作征稿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
山东诗词学会
德州市诗词协会
中共庆云县委宣传部
庆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
庆云县作家协会
征稿要求
征稿范围
具有庆云县户籍,或在庆云县工作、生活、旅行过的非庆云县籍人士。请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,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。
作品内容
1.创作主题: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讴歌、描绘庆云县在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,特别是在改革开放、乡村振兴、环境保护等方面“开新局、走前列”取得的巨大成绩进行创作。也可以结合庆云县地域文化进行创作。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,突出作品的时代性、人民性和艺术性。
2.投稿要求: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、曲、赋,要求音韵准确,格律严谨,请注明诗词的用韵,拒收不合律的古体诗。参赛作品为新创,每人限投十首以内。所有稿件请注明真实姓名、手机号码、准确地址和银行卡号和开户行等信息,并附上个人简历。信息不全者不予评审。不得一首作品多县(市、区)投稿,一经发现,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无效投稿,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。
评审及待遇
1.此次评比不收取参赛费、评审费,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。诗词曲赋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、教授本着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。
2.按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,获奖证书免费寄发。奖项要求如下:
一等奖奖金500元/人,得奖比例不超过1%,最高不超过3名;
二等奖奖金300元/人,得奖比例不超过2%,最高不超过6名;
三等奖奖金100元/人,得奖比例不超过4%,最高不超过15名。
3.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山东诗词公众号、智慧庆云公众号、庆云文艺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发表。征文获奖作品将与采风等作品共同编辑成书,公开出版。
投稿事项
1.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。投稿作者须遵守《著作权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、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。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,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。
2.联系人:张卉
联系电话:13346279271
投稿邮箱:qyxwlbgs@dz.shandong.cn
3.征稿日期: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24年7月31日截止,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。
2024年5月31日